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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关于组建院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者:政治处 发布日期:2010/6/11 浏览次数:
根据厦门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文明单位中组建志愿者服务队通知,院决定组建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志愿服务队,在全院范围内招募志愿者。现将组建院志愿服务队、招募志愿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招募条件 1、具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能履行院志愿服务队的有关规定。 二、服务项目与队伍管理 院志愿服务队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主要参加市、区、系统文明办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我院创建工作组织的活动。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三、鼓励措施 院将把有否参加志愿者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单位的考核内容和部门及个人参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参考内容。 希望院广大员工,特别是青年党员和共青团员踊跃参加,并在
院政治处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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