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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 树新风 见行动——我院出台学雷锋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者:吴金波/政治处 发布日期:2012/4/6 浏览次数:

   

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日前,我院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动员全院职工投入到学雷锋树新风的实践。

《实施意见》提出,一要大力推动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弘扬正气,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二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经常性组织参加各类爱心捐助活动,每年坚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倡导、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和“义务植树”等活动;三要多方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大行动,促进市民养成“自觉、依法、有序、畅通”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积极参与以公园、广场、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为服务平台的对接活动;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服务活动四要深入开展共建活动。支持社区建设,配合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为共建村提供帮助,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推进社会和谐建设。五要深化“导师带徒”活动。发挥“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弘扬互帮互助精神,促进青年职工快速成长成才。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构建全员参与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和宣传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和志愿者的主力作用;要突出特色和专业优势,创新活动载体,形成机长效机制,使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为该院的一项长期、持久的道德实践活动。

 3月24日,我院组织参加了厦门市龙山桥社区举办的以“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的爱心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无偿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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