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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关于印发 《开展“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科 发布日期:2013/6/24 9:17:13 浏览次数:

 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关于印发

《开展“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财务集中管理”实施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院 “财务集中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和报告。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开展“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地矿局关于地勘单位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地文[2013]8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财务集中管理,分账核算,资金统一调配。

(二)总体要求。

1.实行财务人员一级管理,所有财务人员纳入院部机关人员管理,新进财务人员统一由院按规定招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对院所属二级非法人单位及独立核算的全资企业财务收支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保证所有收入(包括分支机构)均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防范资金体外循环。

3.积极推进财务、业务、合同管理等各部门的有效配合。业务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必须在财务、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必须有统一、规范的编号;业务部门对外提供的报告盖章前须经总工办登记确认。

4.院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具有财务审批权的,仍然是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

5.单位要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经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地位;财务部门要积极主动为二级单位服务,提供有效保障,及时为二级单位经营管理提供会计信息,定期提供财务报表,确实防范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脱节。

6.对于无法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分支机构,应执行区域会计委派制,由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某个区域的会计核算工作。

7.推行单位内部资金集中调配,实行有偿使用原则。

8.推进、完善会计电算化工作,所有会计核算主体均采用金堞K3系统进行账务核算。

 二、范围和内容

    (一)财务集中管理的范围

    院及下属所有二级非法人单位(包括财务独立核算及报账制单位及二级单位分支机构)、全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

    (二)财务集中管理的内容

1.单位全部财务人员实行一级管理,所有财务人员纳入院部机关人员管理,新进财务人员统一由院按规定招聘。

2.对于无法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分支机构,执行区域会计委派制,由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某个区域的会计核算工作。

    三、方法和步骤

    根据局“指导意见”精神,我院开展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将通过制定方案、梳理现状、开展宣传、组织实施、制度完善、总结整改等方法逐步推进。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从2013614日起至2013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614日至630日)

1.全面摸清单位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状况、银行开户情况、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方式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并及时注销失控、多余银行账户。

2.根据财务集中管理的需要,完善软硬件设施配置,如选定集中办公场所、购置计算机、增加财务软件站点等。

3.通过一定方式向二级单位负责人宣传财务集中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2012年底未按要求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和对账工作的单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是账销案存资产、债权债务、已竣工尚未结算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已开据发票尚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应收款项等,同时要对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5.做好二级单位的会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特别是各分机构的会计档案的清理规范工作。

6.制订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局财务处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371日至831日)

1.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将所有财务人员收归院部管理,财务人员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调配,人员待遇与原单位相对分离,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机关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根据工作需要对财务岗位进行重新设置,合理安排调配财务人员,认真落实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2.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网银密码等相关手续。

3.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对目前仍采用手工核算的单位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

4.根据财务集中管理的要求,对本单位会计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使之更加有效服务于单位的管理和二级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

5.制订单位主要的统一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财务报告制度、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提升阶段(201391日至1031日)

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络信息平台和技术,建立资金中心或结算中心,对各二级单位资金进行有效调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3111日至1130日)

对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于1115前将总结材料书面报送局财务处。

    四、组织领导

    院成立由单位领导负责,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财务集中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实施的领导工作,传达有关政策规定和研究制定实施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院财务部,负责“财务集中管理”实施的日常工作。

五、财务集中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局属地勘单位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是局党组2013年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积极贯彻落实“质量效益”总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不断提升地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我院领导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并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支持财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提供软硬件设施,有力推进本单位财务集中管理。

(二)统筹协调,稳妥推进。

财务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综合管理难度大,需要各二级单位、各科室配合支持才能做好。我院要加强宣传,积极与二级单位负责人沟通,认真做好解释、协调工作,稳妥推进财务集中管理。财务人员的调配务必坚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不得趁机任人唯亲,不得因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新增下岗人员。

(三)合理配合,发挥作业。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要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努力配备一批爱岗敬业、熟悉政策业务并具有创新能力的财会人才,充实和优化会计岗位,重视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支持财务人员参与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分析和决策,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能作用。同时,要结合我院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财务人员奖惩机制。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工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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